索引号: | 11622323013933379U/2022-05399 | 公开方式: | 主动公开 |
发布机构: | 县人社局 | 组配分类: | 养老保险 |
文件编号: | 发文日期: | 2022-08-26 | |
成文日期: | 2022-08-26 | 有效性: | 有效 |

一、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和比例是否统一问题。甘肃省各地级市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、单位缴费比例均是全省统一标准。
二、最低月工资标准问题。最低月工资标准由甘肃省政府公布,您还需在网上自行查询。
三、缴费基数问题。2010年至2018年甘肃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100%为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货币工资,2019年至2021年甘肃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100%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。基数下限为上述月平均工资的60%,基数上限为上述月平均工资的300%。分别为:1358.85元、6794.25元;1479.4元、7397元;1645.3元、8226.5元;1922元、9610元;2205.45元、11027.25元;2423.5元、12117.5元;2722.7元、13613.5元;2977.45元、14887.26元;3286.3元、16431.5元;3093.45元、15467.25元;3093.45元、16626元;3638元、18189元。
四、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问题。2010年1月至2016年4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0%;2016年5月至2019年4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9%;2019年5至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%。
五、企业职工缴费基数问题。职工月缴费基数应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,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,包括工资、奖金、津贴、补贴等收入。月平均工资超过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%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;低于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%的,按60%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。单位缴费基数随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确定。职工更换单位,按照职工本人在新单位首月工资为基数申报缴纳养老保险费。
转载:甘肃省人社厅官网